【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什么】在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这一制度下,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由这些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又充分尊重和保障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以下是对“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的总结与对比分析:
| 项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性质 |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
| 产生方式 | 由全国各族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 由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
| 职权范围 | 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 | 行使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
| 组织结构 | 设立常务委员会 | 设立常务委员会(部分省份) |
| 任期 | 每届5年,可连任 | 每届5年,可连任 |
| 作用 | 制定和修改宪法及法律,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 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的决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务 |
综上所述,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主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架构,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