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表示什么】在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是与收付实现制相对的一种重要原则。它强调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时间,而非款项的收付时间。在实际应用中,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权责发生制,业内常提到“两个凡是”,即“凡是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凡是费用,不论是否支付款项”。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总结。
一、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的含义
1. 凡是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
指企业在确认收入时,不以现金是否到账为依据,而是以收入是否已经实现(如商品已交付、服务已提供)为准。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客户尚未付款,但商品已经发出,此时应确认收入。
2. 凡是费用,不论是否支付款项
指企业在确认费用时,不以是否支付现金为依据,而是以费用是否已经发生(如员工工资已发放、水电费已使用)为准。例如:企业本月发生了水电费,但尚未支付,仍需计入当期费用。
二、“两个凡是”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 对比项 | 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 | 收付实现制 |
| 收入确认标准 | 以收入实现为准 | 以款项实际收到为准 |
| 费用确认标准 | 以费用实际发生为准 | 以款项实际支付为准 |
| 适用范围 | 企业财务报告、中期报表等 | 小型企业、个人记账等 |
| 优点 | 更能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 | 简单易操作,便于管理 |
| 缺点 | 需要更多专业判断 | 可能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
三、“两个凡是”的实际应用
- 收入方面:比如某公司10月1日销售产品,客户11月才付款,按权责发生制,10月份就应确认收入。
- 费用方面:比如某公司10月租了办公室,但11月才支付租金,按权责发生制,10月份就应确认费用。
四、总结
“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是会计核算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核心在于“以实为据,以责为凭”。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避免因资金流动的时间差异而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对于企业而言,理解并正确运用“两个凡是”,有助于提升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附表: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对比表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收入确认 | 不论是否收到款项,只要收入实现即可确认 |
| 费用确认 | 不论是否支付款项,只要费用发生即可确认 |
| 核心理念 | 以责任和权利的发生时间为依据 |
| 应用场景 | 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 |
| 目的 | 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两个凡是”不仅是对权责发生制的简明概括,更是企业进行规范财务处理的重要指导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