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八省地名】“东北八省地名”这一说法在历史上曾存在,但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如今已不再使用。东北地区通常指中国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加上内蒙古东部的赤峰、通辽、锡林郭勒等部分地区,有时也被称为“东北八省”。不过,这一概念更多是历史或民间说法,而非官方行政区划。
以下是对“东北八省地名”的总结与整理,以帮助读者更清晰地了解这一地区的地名分布与历史背景。
一、东北八省地名概述
在清末至民国时期,东北地区曾被划分为八个省级行政区,包括:
1. 奉天省(今辽宁省)
2. 吉林省
3. 黑龙江省
4. 热河省(现为河北承德、辽宁西部及内蒙古东南部)
5. 察哈尔省(现为河北张家口、内蒙古中部)
6. 绥远省(现为内蒙古中西部)
7. 兴安省(现为内蒙古东部)
8. 滨江省(现为黑龙江哈尔滨一带)
这些省份在1949年后逐步被撤销或合并,现在的东北地区主要由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构成,而内蒙古自治区则管辖部分原东北八省区域。
二、东北八省地名表
| 省份名称 | 现在归属 | 历史范围 | 代表城市 |
| 奉天省 | 辽宁省 | 今辽宁大部 | 沈阳、大连、鞍山 |
| 吉林省 | 吉林省 | 今吉林全境 | 长春、吉林市 |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 | 今黑龙江全境 | 哈尔滨、齐齐哈尔 |
| 热河省 | 河北、辽宁、内蒙古 | 河北承德、辽宁西部、内蒙古东南 | 承德、朝阳、赤峰 |
| 察哈尔省 | 河北、内蒙古 | 河北张家口、内蒙古中部 | 张家口、集宁 |
| 绥远省 | 内蒙古 | 内蒙古中西部 | 呼和浩特、包头 |
| 兴安省 | 内蒙古 | 内蒙古东部 | 乌兰浩特、扎兰屯 |
| 滨江省 | 黑龙江 | 哈尔滨一带 | 哈尔滨、牡丹江 |
三、总结
“东北八省地名”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概念,随着时代变迁,这些省份已被合并或调整。如今的东北地区主要由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组成,而部分原属“东北八省”的区域现已归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北省等地。
了解这些地名的历史演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东北地区的文化、地理与行政变迁。尽管“东北八省”已成为历史名词,但它在东北乃至全国的历史发展中仍具有重要意义。


